1972年2月16日,周总理陪同美国总统尼克松访问杭州,参观了植物园送别尼克松后,周总理临时决定到“楼外楼”饭庄吃饭。
吃完饭,我(当时是周总理卫士)照例去结账。总理问我付了多少钱,我拿着发票说:"10元零1角。”总理说:“太少了。这样他们会赔光的。”站在一边的饭店负责人表示不再收钱,总理便说:“你不收钱,我就不走了。”于是饭店负责人只好加收10元钱。总理看到我拿着第二次付款的发票后,才起身下楼。
我转身问一位服务员:“如果是其他客人吃这餐饭,需要付多少钱?”那位服务员说:“要30元左右吧。”
在回住所的车上,总理说:“他们这种做法不好,应当按实际价格收费。看上去他们是对我们好,实际是帮倒忙,这种风气什么时候能改呀!我看20元也不一定够。”我告诉总理,服务员说要30元左右,总理严肃地说:“你告诉他们,以后不准这样做。该补交他们的钱也要赶紧送去。”后来我把10元钱交给省接待处的同志,请他们转交。
回到北京后不久,我们收到“楼外楼”饭庄寄来的信,随信还附有一张当时做菜的用料清单,加上利润和加工费,差不多30元。我们把这封信的内容向总理说了,总理笑着说:“这就对了,不能搞特殊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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