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中国从1990年开始,实行“对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自费出国留学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收取高等教育培养费”制度。国务院于2002年11月1日颁布了《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根据《决定》中被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第77项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关于“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出国留学工作方针教育部决定简化对大专以上学历人员自费出国留学的审批手续。 《通知》指出各地及各高校应将自2002年11月1日以来收取的“自费留学高等教育培养费”退还当事人或其委托的合法代理人。涉及2002年11月1日前后的相关事宜,应按照各自的政策界限分别掌握,各地和各高校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全部善后事宜和档案保存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