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保印,男,27岁
平顶山市理工学校教师
口述时间:1999年1月22日
大四时,历史系的汪老师找我们系黄老师帮他编一套《世界散文经典》。当时黄老师特别忙,他和我关系特别好,信任我,就把这个活儿让我干了。大四我干了整整一年,暑假都没回家,她(女友)帮我查资料,我写评介。汪老师说让我当副主编,其实这套书四卷的选编作品、跋,完全是我一个人干的,光序就写了一万多字。
我把书稿整好后给了汪老师。出版社出了校样,我又按照原稿校对过一遍。毕业前一个多星期,我去找他问情况。他说这两年散文出得太多,出版社把计划取消了,啥时出版啥时再跟你联系吧。
到平顶山工作了一年多以后,一天我去书店买书,看到一套《世界经典散文》,毕竟我对这些很熟悉,就想看看人家是怎么编的。打开一看,竟然就是我编写的那本!连我当时没发现的作家生平中的错误都没改。但书上没我的名字,也没通知我,没有赠样书,没有付劳务费,什么都没有。
我买了一套书带着去师大找黄老师。黄老师一听很生气,说,走,走,我跟你一块儿找他去。可汪老师不承认,说是他们重新编的。
亏就亏在当时复印的材料太多,毕业时带不走,我想反正书都出了样儿,底稿也没用了,就当废品全卖了。我要告汪老师,可手里没证据。黄老师说,你要告,我可以作证。可我想,咱毕业了,黄老师他们还在一个学校里,早晚碰面也不愉快,就算了。这是我第一回上老师的当。
工作后我除了教学还负责文学社,有100多个同学。他们学习上、心理上有什么问题,总爱找我咨询。我就想把我跟他们谈的整理成一本书给学生读,不是比我一个一个去说效果好得多?1996年我用一个暑假的时间,写了一本《天生我才必有用——和职高生谈心》。
那时我还在平房住,夜里三四点了还亮着灯,我们学校的一位领导就常在窗外问我,小曹干啥呢?三更半夜还不睡?我说,写东西呢。他说,写好了给我看看吧。我说,行。我觉得领导挺关心咱,还想请他帮我找市里的名家写个序,想办法把书印出来。我一写完就送给他看。
过了一个月,我去问领导觉得写得怎么样。他说把书稿放在办公室抽屉里就出差了,回来一看,书稿不见了。我不相信。你是领导,谁敢到你的抽屉里拿东西?我连上他家两趟,还拿着礼品,像求他似的。可他说就是丢了。唉!将近20万字的书稿连个底儿都没留。
领导50多了,还不是高级职称。河南大学出版社的一位老师对我说,你太傻了,假如他没弄丢呢?什么时候他修改修改,再以他的名义出版,你也没什么办法。
后来我开始为晚报写民族文化方面的系列文章,领导又要看稿子,我说,你留意看报纸吧。
由于我在晚报写专栏文章,去年5月,一所民办学校的校长,姓朱,通过晚报的编辑打听到我的电话,请我写篇文章,对他和他们学校进行宣传。朱校长说,你只管写,写好了我付给你五六千块的报酬。
文章写好了,有一万多字。朱校长看了说,噫,写得好!比以前写我的文章都好。过了一个月,他又说,他让市领导和一些作家看了,人家都说水平不行,不能发。我想那就算了。
这时候,6月20日的《教育时报》4版发了我一篇散文《一曲难忘》。收到样报后,往前一翻,我一下子全身发凉。天下就有这么巧的事儿,这一期3版整版登的就是我写朱校长的那篇文章!题目改了,内文一个字都没动,署的是另外两个人的名字。
我当时拿着报纸去找朱校长。他说,我不知道这回事呀,可能是秘书拿去的。我说,不管谁拿的,文章已经发表了,你就该付给我报酬。他说学校现在没有钱。后来我再也找不到他了,打电话明明听出是他的声音,那边就把电话挂了。我想打官司,想想又算了,自己为这个不太好的人写文章吹,毕竟不是件光彩的事儿。
我总共受了这三回骗,骗我的不是老师,就是领导、校长,真是让我很灰心。转过来我又想,我一定要做个正直诚实的老师,不让学生受骗。
1996年那部书稿丢了后,我一气之下买了台电脑,你就是再给我弄丢了,电脑里存的还有。我还仔细地学了《著作权法》,要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我只能受这三回骗,以后谁也别想再骗我。
(记录:刘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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